各二级学院、宜宾校区和联办学校: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审核、学院内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经审定通过后,现将筑梦奖学金拟推荐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——2023年11月22日。
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到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长虹会堂304),电话:028-87992123,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。
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3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