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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18 年教育教学类奖励评选表彰的通知
2018-05-21 学生处 

校内各部门(单位):
    为鼓励校内教学集体、管理人员和教师热爱教学,并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,充分发挥教学集体、管理人员、教师及教辅人员在人才培养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,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。根据《成都工业学院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》(成工院〔2016〕41 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等文件精神,决定对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教学类评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牵头,相关部门配合,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进行组织、评奖工作。
(一)领导小组
组长:陈传伟
成员:李成大、赖芳、罗刚、王小兰、黄晓燕、田飒
秘书:李骏、黄明月
二、评奖类别及表彰名额:
(一)优秀教师(15 人);
(二)优秀青年教师(10 人);
(三)优秀教育工作者(18 人),包括四个小类:第 1类 4 人(各类管理人员);第 2 类 6 人(教研室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实验室主任、教学秘书);第 3 类 5 人(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班导师),由学生处组织评选,通知另发;第 4 类3 人(教辅人员);
(四)优秀基层教学集体(10 个),包括教研室、实验室、教学团队和教学院(系)。
三、提名名额分配:
请详见分类提名名额分配表(附件 1)
四、参评对象基本条件及评价依据主要针对近 2 年工作情况进行评价,评价细则请详见各类评选办法(附件 2—5)
五、评选流程:
采用个人申报、部门推荐、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,流程如下:
(一)各部门(单位)组织宣传工作,个人提交申请,所属部门(单位)根据评选条件、评价依据和名额推荐参评人员,向教务处提交推荐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。
(二)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价依据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推荐。
(三)由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评审意见,向学校提出建议授奖名单,并提请校务会审定。
(四)经校务会审定后在公示栏进行公示获奖名单。
(五)学校行文公布获奖结果。
六、其他要求:
(一)各部门(单位)请于 6 月 6 日内将审核通过后的各类申报材料(申报表和支撑材料)(见附件 2—5)和汇总表(见附件 6)电子版 OA 直接发送到389717378@qq.com,同时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1 份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提交到行政楼 124 办公室,逾期视为相关部门(单位)自愿放弃申报。
(二)教务处联系人:李骏,办公室(行政楼 124 办公室,电话 87992287)、QQ:38971738。请各部门(单位)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宣传和组织申报,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本次教学类表彰奖励评选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 年 5 月 2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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